
海报新闻记者报道,11月26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换计量器具、逾期未改正而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公司罚款11000元。经核实,2025年7月16日,执法部门发现苍南地区两个社区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共计288个燃气表逾核实日期未更换,且两个社区的燃气服务经营管理单位为同一公司。当事人确认,由于系统集成的原因,未能及时关注过期的燃气表数据,导致theguan按时完成更换。同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局在此下发整改通知,要求2025年8月16日前完成整改,更换符合强制检定要求的燃气表。 2025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营业场所进行重新检查,并查阅其提供的“浙江省城镇居民燃气表账户”,发现当天仍有86只燃气表未更换。对此,该公司解释称,部分用户因在外地做生意,不会配合变更,而且部分用户的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需要再次联系物业管理公司。案件侦查结束后,该公司开展了第二轮更换工作,完成了新增燃气表38只的更换,使更换工作总数达到240只。同时,剩余的48只燃气表也已完成更换。取消燃气表用户并实施燃气限制。执法部门指出,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仪表配套法规管理》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逾期未计量仪表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1000元罚款,并退回财务经理。公司必须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决定书规定的履行程序履行完毕。除了对这起违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外,浙江省经信委还对或纪检省监察部曾举报称,因系统升级不规范、数据传输中删除数据,导致5户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的燃气充值费用未成功入账。经过后续检查和监督,公司完成了系统数据补录和资金退还。